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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委关于颁布《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》的通知

2017/2/15 14:24:48 天津建设网

市建委关于颁布《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》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和质量检验的过程管理,促进预制装配式建筑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,做到安全适用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确保质量,天津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市建委《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》(津建科〔2015286号)要求,编制完成了《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》。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,现批准《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》(DB/T29-245-2017)为天津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,自201761日起实施。

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,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,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。

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。

标准天津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

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。

 

  

2017213

(此件主动公开)

信息来源:天津建设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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